近日,广州市工信局对《广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根据《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再次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管理办法明确了补贴标准:
(一)充电设施建设补贴。按照充电设施额定输出功率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其中:1.直流充电桩、交直流一体化充电桩、无线充电设施:不高于300元/千瓦。2.交流充电桩:不高于60元/千瓦。3.换电设施:不高于2000元/千瓦。
(二)市平台运营补贴。根据每年省下达广州市的资金量情况,不高于100万元/年。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表示,此次修订是为了更好促进广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市场的发展,充分释放广州充电设施投资运营商的经营活力,更好地提升广州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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