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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将制定新能源货车运营奖补办法

2020/07/15 15:15 作者: 信息来源: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9日,临沂市人民政府发布《临沂市创建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工作方案(2020-2021)》(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中标明,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新能源货车商业运营,探索融资租赁等新型运营模式。示范期末,新增新能源城市货运配送车辆不少于1200辆。

  《方案》中还表示,加大政策引导和政府协调力度,制定新能源货车运营奖补办法。

  以下是方案全文: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创建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工作方案(2020-2021)》的通知

临政办字〔2020〕6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临沂市创建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工作方案(2020-2021)》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9日

临沂市创建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工作方案

(2020-2021)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快交通强国建设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生活需要,加快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城市的通知》(交办运函〔2019〕1803号)要求,结合全市高质量发展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抢抓全省新旧动能转换战略机遇期,以高质量发展为根本要求,以构建“绿色高效环保、有效缓解城市拥堵、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的城市绿色货运配送体系为总目标,以打造“干支仓配一体”三级城市配送网络为核心载体,以新能源运输装备推广应用为主攻方向,以城市共同配送信息服务平台为重要支撑,以优化城市配送车辆管控政策为通行保障,以创新高效运输组织模式为降本突破口,打造“城市货运配送体系”的“绿色”升级版,建设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助力临沂打造成为“一带一路”东方商都和国际陆港。

  二、工作目标

  力争示范期末(2021年底)建成干支衔接型物流园区、公共配送中心、末端配送站点为支撑的城市绿配三级节点体系,打造1个功能健全、资源集约的城配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出台系列完善的城配支持政策,新增新能源城配车辆占新增城配车辆的比例不低于50%,新能源城配车辆不少于1200辆,设置城配车辆临时停靠点不少于50个,大型商超、连锁店等流通企业采用共同(集中、夜间)配送的比例不低于50%,培育3A级以上城配企业不少于5家,城市货运配送成本降低10%,城市配送车辆单位周转量能耗降低5%,城配车辆利用效率提高20%,为我市城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主要任务

  (一)构建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配送中心、末端配送点三级城市绿配节点体系

  1.构建三级城市绿配节点体系。依托现有货运物流枢纽场站资源,借助我市商贸物流西移的机遇,统筹布局和建设7家具有干线运输、多式联运、甩挂运输等干支衔接功能的公共货运物流枢纽;在城市近郊或搬迁的原物流园区,建设17家服务于城际货运和城乡配送间高效转换的物流园区或配送中心;依托工业集聚区、大型商业网点和居民社区建设100家末端配送站、装卸点;推动形成有机衔接、层次分明、功能清晰、协同配套的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节点网络体系。示范期末,基本建成“7+17+100”的城市绿色货运配送三级节点体系。(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临沂商城管委会、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

  (二)制定“需求引导、规范管理、绿色优先”的便利通行政策

  2.完善城市货运通行措施。建立“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运力调控,商务流通主管部门负责配送需求引导,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通行管理”的城市货运配送车辆通行管控协同工作机制,研究制订城市货运车辆便利通行相关政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将城市配送车辆运力调控计划作为优化配送车辆通行管理措施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货车限行管理规定,规范载货汽车通行秩序,进一步优化通行证办理程序。研究制定解决最后一公里城市配送车辆的通行、停靠和装卸作业等问题,实施城市货运配送车辆分时、错时、分区域通行等措施。(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

  3.落实新能源货车便利通行政策。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中关于新能源货车的便利通行政策。加强城市货运配送车辆管理理念创新,划设“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区”,对燃油货车实施严格的管控措施。科学制定城市货运配送车辆运力投放机制,提高新能源货车在城市货运配送车辆中的占比。优化快递车辆管理,强化对邮政快递专用车辆的通行规范管理。(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

  4.推进城市配送停车位建设。对临沂城市配送车辆停车设施开展相关规划,在商贸区、商超区、货运枢纽、大型社区等管理区域内,合理规划设置一定比例的城市配送车专用停车位和临时停车泊位,着力改善城市货运配送车辆“停靠难”。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点)停放新能源货运汽车予以优惠,鼓励社会停车场(点)对新能源汽车停放给予优惠。示范期末,在中心城区设置城市货运配送车辆停靠泊位不少于50个。(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

  (三)加快新能源、清洁能源城市货运配送车辆推广使用

  5.加快新能源货运车辆使用。加大政策引导和政府协调力度,制定新能源货车运营奖补办法,积极引导城市货运配送、商贸流通企业和快消品、农副产品、商超配送等领域,推广使用标准化、厢式化、轻量化清洁能源货运车辆。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新能源货车商业运营,探索融资租赁等新型运营模式。示范期末,新增新能源城市货运配送车辆不少于1200台。(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邮政管理局)

  6.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加快物流园区、城市配送点等充电站、充电桩的规划建设,整合资源降低电力配套基础成本。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引导充电桩建设运营企业在物流枢纽、配送场站、末端三级节点以及城市商贸区、物流集聚区、大型公共活动等场所建设运营新能源充电设施。示范期末,城市配送新能源纯电动货车与充电桩的配置比例达到3:1,新增不少于400桩,总数不少于5000桩。(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四)建设城市绿色货运配送智慧信息平台

  7.构建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依托交通运输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运行监测服务公共平台,整合交通、公安、商务、邮政等部门政务信息,与示范企业信息平台有效对接,重点设置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区、政务信息区、节能减排区等板块,划设新能源货车运行电子围栏,实现车辆动态监控、运营里程核算、三级节点和充电场站分布、政务信息发布等功能,为货主和配送企业提供信息查询、车辆监管、交通诱导、数据分析等基本服务,满足政府对示范企业日常监管、绩效考核和示范企业对政务信息服务的需求,提升临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信息化服务和监管水平。(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大数据局)

  8.推进示范企业信息系统建设。鼓励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企业依托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先进技术搭建信息平台,整合社会闲散运力资源,实现物流资源集约整合和精准匹配,有效提高城市配送运行效率;向客户提供信息查询、物流追踪、在线交易、保险理赔等基本服务以及多元化的增值服务,满足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一站式服务需求。示范期末,引导10家以上城市货运配送企业搭建功能完善、数据互通的信息化企业平台。(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大数据局)

  (五)创新发展城市货运配送新业态、新模式

  9.提升共同配送水平。深化扩大“131”共同配送规模,大力推行“统仓统配”“多仓共配”“社区物流”等仓配一体化的先进配送模式。鼓励大型连锁零售企业通过集中采购为所属门店和社会企业统一配送,提高统一配送率。鼓励商贸园区开展集中配送,解决商贸园区与物流园区短途配送问题。鼓励第三方物流企业建立多用户共同配送中心,开展集中仓储配送服务。积极发展便利配送、便民收发的末端自助配送模式。示范期末,中心城区大型商超卖场、连锁店等商贸流通企业采用共同配送的比例不低于50%。(责任部门:市商务局、临沂商城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

  10.加快冷链物流发展。鼓励城配企业使用冷链配送车辆及移动冷库等物流设施设备,推广冷链共同配送、“生鲜电商+冷链宅配”等新模式;大力发展铁路冷藏运输、冷藏集装箱多式联运。充分发挥临沂综合保税区进口肉类监管场地功能优势,建设国际智慧冷链物流港,打造江北知名的综合冷链物流中心。加强冷链重大工程和项目资金的申报和组织实施,推动企业建设冷库等仓储基础设施。示范期末,冷藏保温配送车辆占城市配送车辆比重大于0.5%。(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临沂综保区管委会、临沂海关、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11.推进城乡高效配送。按照“多站合一、资源共享”模式,加快农产品进城和快消品下乡的双向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推进电商、快递等企业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共享衔接,提升农村邮政网点、乡镇运输服务站、村邮点等物流服务功能,鼓励快递企业向农村延伸网点布局,服务乡村振兴,满足农业发展需要。(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

  (六)培育绿色高效规范的城配市场主体

  12.培育城市绿色配送示范企业。制定示范企业培育政策,明确认定条件、鼓励标准和年度考核标准,重点围绕快消品、农产品、药品、电商、商超等领域,加大扶持力度,鼓励配送企业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发展,培育一批运作高效、服务规范、绿色节能、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创新型城市绿色货运配送企业。(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邮政管理局、临沂商城管委会)

  (七)加快城市货运配送标准体系建设

  13.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车辆标准化。引导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企业购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车辆,出台《临沂市城市货运配送车辆选型技术指南》,推动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车辆厢式化、专业化发展。规范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车辆标识,统一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车辆环保标准。示范期末,新投入的城市新能源货运车辆标准化比例达到100%。(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邮政管理局)

  14.推广使用标准化装载单元。按照“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点面结合、逐步推进”的原则,立足城市货运配送领域,完善托盘、周转箱公共运营服务体系,以标准化托盘、周转箱的推广普及和循环共用为切入点,带动上下游物流设施设备和包装标准化水平的提升;以商贸快消品、医药流通、电商等领域为重点,推动标准化托盘的应用及循环共用。以城市货运配送上下游企业为载体,推广标准化托盘、周转箱及其循环共用,支持对非标准托盘、周转箱进行标准化更新,增加标准化托盘、周转箱使用量。(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积极推动临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市政府成立临沂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重大事项决策、部署和推进。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日常工作,加强动态监控,协调组织有关单位落实任务目标。

  (二)落实扶持政策。拓宽城市绿色货运配送项目筹融资渠道,通过工程资金、社会自筹和企业自筹等多途径予以解决。鼓励城市绿色配送发展,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城市配送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货车运营、先进组织模式推广应用、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市场主体培育、标准化工具推广等。在城市绿色货运配送项目建设用地审批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保障服务项目及时落地。

  (三)强化市场监管。制定出台城市绿色货运配送企业考核管理办法,考核评估结果作为调整优化城市配送运力、车辆城区通行证管控政策和相关支持政策的重要依据,引导城市货运配送企业规范健康发展。加大对城市货运非法营运、客车非法载货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城市货运配送市场和安全秩序。

  为加强对我市绿色货运配送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临沂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工作结束后自行撤销)。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孟庆斌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常红军 副市长

  成 员:赵立新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张洪永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商务局局长

  付万历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徐仲圣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二级巡视员

  姚书华 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周东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任泽龙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矫晓斌 市财政局局长

  吴恩坤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徐立娟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李献荣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杨荣涛 市大数据局局长

  贺方启 市邮政管理局局长

  徐东胜 临沂商城管委会副主任

  邹际国 临沂综合保税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李献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乃增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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