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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起火燃烧事故责任,新能源汽车专属保险要来了

2021/08/05 15:06 作者: 信息来源:电车汇

  8月4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正式发布《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专属条款(2021版征求意见稿)》(下称《专属条款》)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新能源汽车驾乘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示范条款(2021版行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与传统机动车条款相比,新能源汽车保险条款的主要差异在于电池及电机等能源及驱动系统上。根据征求意见稿,新能源汽车停放时遭受包括电池原因在内的车辆损失及对第三者的赔偿责任都属于保险责任,并且还强调了包含起火燃烧事故,新能源车的附加险还包含了新能源汽车充电的相关风险(包括外部电网、充电桩等风险)及火灾事故责任限额翻倍险。

  起火燃烧被纳入保险责任

  新能源汽车一个很大的潜在风险是电池起火。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被媒体公开报道的新能源汽车起火事故便有124起,涉及大部分主流新能源汽车品牌。为解决广大新能源车主的顾虑,《专属条款》在意外事故责任中纳入了“起火燃烧”责任。

  一般而言,新能源汽车发生自燃可以分为三类情况:充电过程发生自燃,行驶过程发生自燃和静态过程发生自燃,无论哪一类自燃,都将严重威胁驾乘人员的生命安全,同时也会给新能源汽车本身以及周边财产造成损失。

  《示范条款》第六条做了特别说明,“起火燃烧”造成的新能源汽车设备直接损失也在保障范围内。这意味着,即便是新能源汽车发生自燃,保险公司也必须赔偿。在这里,保险将再度发挥社会治理的功能,减少由于该类事故造成的各种纠纷。

  保险责任中还专门列举了新能源汽车的专属部件,电池及储能系统、电机及驱动系统、其他控制系统,车辆在行驶、停放、充电及作业过程中造成的直接损失,都要依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尽管电池被纳入了承保范围,但仅限于被保险新能源汽车使用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含起火燃烧)造成的设备直接损失,电池衰减不在承保范围之内。在专业人士看来,电池衰减如同其他设备的折旧一样不可避免,一旦衰减超过80%,电池基本就报废,这是质量问题,不是由于碰撞、意外事故等造成的损失,因此不纳入保障范畴。

  可选责任包含充电、辅助驾驶软件等

  主险责任的扩容,覆盖了新能源汽车的主要风险。不过,新能源汽车还涉及电网、充电桩、辅助驾驶软件等诸多辅助设备,要想全面保障新能源汽车,这些辅助设备的风险也需要考虑其中。

  为了给新能源车主更充分的选择,《专属条款》还设计了附加外部电网故障损失险、附加自用充电桩损失保险、附加自用充电桩责任保险、附加智能辅助驾驶软件损失补偿险、附加火灾事故限额翻倍险及附加新能源汽车增值服务特约条款6款附加险。

  显然,这6款附加险是针对新能源汽车的特点而专门设计的,对传统车险的附加险条款进行了删除,并结合新能源汽车的特点进行了修改。以附加智能辅助驾驶软件损失补偿险为例,该保险充分体现了新能源车智能化、网联化的特点,解决了目前理赔实务中的一大痛点。

  而关于专属保险的费率还未有定论。今年4月,银保监会财产险部负责人曾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因为新能源车在车身结构、动力系统、使用场景、维修保养等方面较传统汽车存在较大区别,其风险特征和事故原因也呈现一定特殊性。目前,新能源车受总体保有量小、车型迭代快、产业化时间短、潜在风险未完全显现等因素影响,行业掌握的新能源车的承保理赔数据有限,影响了对于新能源车险风险保费的测算。

  目前新能源汽车正在快速增长,截至2021年6月底,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603万辆,占汽车总量的2.1%,虽然新能源汽车在国内汽车存量中占比仍低,但销量占比正快速提高,2021年上半年全国新能源乘用车累计销量100.7万辆,同比增220.9%。随着《专属保险》意见稿的发布,相信正式的《专属保险》也会很快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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