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郑州市支持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其中指出:对新获批建设的氢燃料电池汽车及相关产业国家重点实验室,五年统筹给予不低于2500万元补助,对示范期内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的、且日加氢能力500公斤及以上的加氢站,按照核定的设备购置和安装投资总额的30%给予建设单位奖励。其中,2022年、2023年、2024-2025年底前投入使用的,每座加氢站总奖励金额最高分别不超过500万、400万、300万。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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