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福田汽车发布公告称,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5 日接到银行通知,收到北京市财政局转支付的 2017 年度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计清算资金合 70,381 万元。上述款项系公司于 2017 年所售且累计行驶里程达到 2 万公里的新能源汽车对应的推广补贴。
本次收到的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不影响公司利润,将直接冲减公司已销售新能源客车形成的应收款项,对公司现金流及降低资金占用产生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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